一、脚手架搭设前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制定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脚手架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论证。脚手架搭设、拆除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
二、脚手架搭设、拆除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资质从事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搭设脚手架架体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脚手架材料进场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四、脚手架工程搭设前,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员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脚手架工程工艺、工序、作业要点和搭设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并保留记录。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脚手架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平整、夯实,并采取防水、排水措施,按规定在脚手架立柱底部采用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垫板。
六、脚手架搭设作业前应注意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大雾及雨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雨天后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滑措施。
七、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成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门式脚手架以及其他纵向竖立面刚度较差的脚手架,在连墙点设置层宜加设纵向水平,长横杆与连接件联接。
八、脚手架搭设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工具用后装于袋中,不得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伤人。架设材料要随上随用,以免放置不当时掉落。在搭设作业进行中,地面上的配合人员应避开可能落物的区域。
九、钢管脚手架的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或在雷暴较多的地区施工时,应设置防雷装置。
十、脚手架架面荷载应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严禁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及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
十一、架上作业时不得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和连墙件,因作业的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和连墙点时,必须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十二、脚手架外侧以及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底层应当封闭严密。
十三、脚手架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设置剪刀撑和连墙件。落地式脚手架搭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
十四、脚手架搭设必须分阶段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十五、脚手架拆除时,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应当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严禁将拆卸的杆件向地面抛掷,应有专人传递至地面,并按规格分类均匀堆放。脚手架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