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复工复产节奏加快,建设工程施工人员陆续返岗,施工现场成为疫情防控的重点、难点区域。如何一手抓复工复产、一手抓疫情防控?
1.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式集中管理。所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在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
2.疫情防控信息日动态筛查。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将人员信息每日推送相关部门,运用大数据实现疫情防控信息筛查。
3.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后勤、运输等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集中封闭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离开本项目。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应尽量减少往返固定住所频次。
4.各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到单位后必须居家或在企业提供的项目外临时医学观察住所观察14天。
5.在本市无固定住所的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可在项目内集中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不得离开施工现场、生活区和办公区。
6.各参建单位对离开湖北地区或者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返(来)京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北京市相关规定。
7.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分界明确,减少各区之间交叉。
8.错时错峰工作,每日出入登记,并测量体温。每人办公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彼此保持1米间距。
9.对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食堂、厕所、茶水间、淋浴房等场所按照相关防控指引做好防控工作,推行“1米线”安全措施。
10.延长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严格限制人员外出就餐和食用流动商贩外卖餐品。
11.发现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处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办公区。
12.按进场批次、进场时间、来源地对生活区居住人员进行分级管理,分时分区域安排居住,滚动隔离,动态调整,减少新老人员入场交叉。
13.生活区划分集中观察区、正常生活区和应急隔离区,各区域要严格分开、独立设置、保持必要安全距离,严禁串区域居住和人员往来。
14. 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6人。严禁使用无冲水设施和无隔断的厕所。
15.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同一居住区域、同一分包单位(或班组)的作业人员安排在同一施工部位、工序或时段,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施工区远离生活区、办公区的,应组织专车接送作业人员上下班。
16.施工现场疫情信息实施零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17.每日15时前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街道(乡镇)政府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施工现场发热以及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情况。
18.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日16时前汇总情况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19.明确施工现场发现发热人员、疑似人员、确诊人员、密切接触者等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在显著位置公示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街道(乡镇)政府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周边定点医院和设置发热门诊医疗机构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20.各参建单位要落实“四方责任”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1. 明确所有滞留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本单位人员未经允许,暂不返回。
22.各参建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实现施工现场疫情防控“零感染”、安全生产“零事故”。
23.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三天对辖区内复工工程疫情防控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实施全覆盖检查指导一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复工工程中重点工程实施巡回抽查指导。
24.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并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通报批评和曝光。
25.对违反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施工现场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纳入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信用评价体系管理,暂停投标。
26.市交通、水务、园林绿化、城管委、通信管理、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落实专业工程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完善行业管理规定,督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明确专人与市建设工程复工工作专班联系,每日报送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