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不能再忽视! 塔吊安全不能再忽视!

塔吊安全不能再忽视!

日期:2021-11-3

塔吊事故多可怕?1死2伤!

上海市杨浦区政府10月31日通报,10月31日上午7点22分,位于平凉路临青路口一在建项目工地发生塔吊倾倒,目前造成1名塔吊司机死亡,2名路人轻伤,事故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常见的塔吊事故有哪些?

塔式起重机常见的事故包括脱钩、钢丝绳折断、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失灵、吊物坠落、起重机倾翻和碰撞致伤等事故类型。

引发塔吊事故的因素有哪些?

01——人为因素

人为因素主要是指管理者或操作者存在侥幸心理没有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及误操作,具体要点如下:

(1)施工现场设备安全管理机制混乱,没有落实机具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安全部门没有进行监督检查。

(2)司机未经专业训练或未取得资格证进行上岗操作。

(3)司机酒后或患病时进行操作。

(4)在气候环境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如温度大于40°C或风力大于6级)强行进行操作。

(5)大修或拆卸重新组装之后,未进行试验即投入使用。

(6)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或未确认吊运物品重量,斜拉斜吊,吊重下站人、吊重捆扎不可靠,吊钩不可靠等。

(7)起重机带病运转。

(8)起重机在作业运转时进行维修

(9)起重作业人员或检修人员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10)工作前没有对各控制器的转动装置、制动器闸瓦、传动部分润滑油量及钢丝绳磨损情况等进行检查

(11)起重作业人员误操作,在没有指挥信号或司机没有得到指挥信号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12)在下班或休息时候把重物吊在空中。

(13)安装或拆卸作业前无作业方案,作业分工混乱,指挥无序。

(14)安装、使用及拆卸作业时,高空作业人员不遵守高空作业规程

(15)在用旋转塔身方法进行整体安装及拆卸时,准备工作不足。

02——设备因素

(1)起重机设计不合理或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生产,达不到合格产品的要求。

(2)使用起重机没有日常检查、保养及常规检验,导致起重机的安全状况不明,存在钢丝绳、卡环、连接螺栓、销轴等部件损坏。

(3)起重机的基础及轨道铺设随意,未对路基及轨道进行检验的情况下即进行起重机安装,主要存在以下情况:

基础选择不合理。塔机基础- -侧座在建筑物地下底板或顶板上,另一侧座在桩基或地基上,造成不均匀沉降。

基础表面水平偏差较大,塔机安装时未调整,造成安装后垂直度偏差较大。

基础层的耐力达不到设计要求,加上塔机单一方向工作频率较高,引起塔机基础倾翻。

在塔机基础混凝土范围内,有不明的暗沟或土层挤压后排水渗透,使地耐力差异过大,导致塔机向地耐力小的一方倾斜。

塔机基础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值便安装塔机机身,荷载骤然增大导致混凝土开裂移位。

(4)安装时,没有严格的作业方案,安装达不到标准。

(5)安装时对零部件(螺丝、吊钩等)选择不够专业,随意替代。

(6)起重机安全保护装置未装或失效,如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行走限位开关及夹轨器等安全装置,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7)多台(含2台)起重机之间的距离小于2米,并且没有调整起重机工作高度和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等措施。

(8)塔吊升降驾驶室卷扬机保养差,管接头不严密而漏油,联轴节螺钉松动,弹性件缺损,弹塞保险不灵敏可靠。

(9)起重机电缆、电线绝缘损坏,接线错误。

(10)起重机无可靠接地或接地损坏,漏电保护失效

(11)起重机设置不能保证作业时设备及吊运物品与作业环境中的电线安全距离

(12)卷扬机绳头固定不牢固,钢丝绳排列不整齐,压扁现象较多。制动带厚度超标(磨损)。

(13)吊钩保险损坏,行走限位过桥装置不牢固甚至不起作用。

(14)驾驶室破损,门窗玻璃不齐,电线凌乱

03——环境因素

(1)因雷电、 阵风、龙卷风、台风、地震等强自然灾害造成的出轨、倒塌、倾翻等设备事故。

(2)因场地拥挤、杂乱造成的碰撞、挤压事故。

(3)因亮度不够和遮挡视线造成的碰撞事故等。

如何有效避免塔吊事故?

1、配置专业塔吊安装施工企业及电气与设备安装人员,负责其塔吊的安装、拆除与维修保养工作。塔吊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安装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各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要求具备相应能力。

2、要求安装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项目经理需落实技术负责人、组织塔吊安装单位人员、机电管理负责人、维护电工、机修工及其它相关人员按照工程实际情况与规范要求编制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经主任工程师及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3、塔吊开始安装及拆除前,应与安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塔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结合环境、安全体系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环境安全员应及时安排、监督相关作业人员做好塔吊的安装、维护、拆除等工作,并组织塔吊安装单位及相关人员参与各项检查验收工作。

5、塔吊安装完毕或结构更改完毕后,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塔吊调试和相关测试检验工作,经检查验收合格,悬挂合格牌、限载牌、警示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等标识后,方可投入使用。

6、塔吊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工作。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重新试验检验:

(1)闲置超过一年后重新使用;
(2)经改进和大修后;
(3)重新安装后继续使用;
(4)遭受自然灾害(如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地震)。

7、塔吊正常工作状态下使用较长一段时间后,应进行大修,大修间隔最长不应超过15000h;塔吊的大修应由专业单位进行。

8、塔吊在拆除之前,应先进行系统检查,设置隔离区与警示牌,派专人监护,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

9、派遣专业的环境安全员监督塔吊的安装、维护、拆除及检查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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